《十誡詩》原是六世達賴喇嘛倉央嘉措的一首情詩,這首詩寫出了一種痛苦而且淒美的愛情,描繪出了在愛情之中沉淪繾綣的男女的情思和愁緒,複雜的心理變化讓這種真實的,憂鬱的愛情更加讓人心口微痛。倉央嘉措的原詩是藏文,翻譯成漢語只有四句,最為流行的是兩種版本:一個是于道泉翻譯的現代詩形式;另一個是曾緘翻譯的古詩形式。另有白衣悠藍補充版本。

 倉央嘉措的原詩是藏文,翻譯成漢語只有四句,最為流行的是兩種版本:

一個是於道泉翻譯的現代詩形式:

第一最好是不相見,如此便可不至相戀。

第二最好是不相識,如此便可不用相思。

另一個是曾緘翻譯的古詩形式

但曾相見便相知,相見何如不見時。

安得與君相決絕,免教生死作相思。

十誡詩2  

步步驚心  

 

臥槽泥馬和第一最好不相見(2010-06-10 21:07:22):桐華

http://blog.sina.com.cn/s/blog_4aeb085a0100jb42.html

 

 

《步步驚心》中引用了一首倉央嘉措的詩,它和臥槽泥馬這個典故的關係,聽我慢慢道來。請所有看過步步驚心的讀者都看一下這個帖子。

 

臥槽泥馬這個典故可以說是網絡時代,尤其是對中國的網絡時代很有意義的一件事情。

華東理工大學的博士在《解放日報》上負責為草民們答疑解惑,指路照亮,他在言談中引經據典,談到了「臥槽泥馬」這個典故的出處。以下一段直接複製自百度,據說是報紙的原文:

 

臥槽泥馬出自《戰國策》,形容虛有其表、竊居名位者,即使有相應的地位,其能力也不足以勝任,等同於爛泥扶不上牆。」

 

再複製一段百度百科:

 

臥槽泥馬出自《戰國策‧楚策四》


伯樂多良馬。其有鄰亞犁。曾與人言。「我亦善識馬。有一駿馬。伯樂不及。」人皆疑。欲觀之。亞犁恐。乃以草泥置一臥馬於槽中。眾人視之笑其蠢。皆曰:「此何良駒。臥槽泥馬爾。」

 

形容虛有其表,竊居名位者。表示即使給某人相應的地位。但其能力不足是無法改變的。(等同於爛泥扶不上牆沐猴而冠

 

顯然這位博士的應用符合百度百科對「臥槽泥馬」的定義。報紙一登出,嘩然!因為實際,這個看上去什麼戰國策的「臥槽泥馬」就是「我操你媽」,是網友們在惡搞,還特意在百度百科給它編纂了來龍去脈,文言風,古典風,人物事實俱詳。這位博士顯然是隨手「百度」了一下,然後,就寫了文章,然後編輯也……然後主編……然後就發表在了《解放日報》上。

 後來據說該博士道歉了,但是也許事情是發生在這麼官方的報紙,這事也就過去了。

 也許以前「臥槽泥馬」只是一個網絡惡搞,其實,以後,它就應該變為典故了讓後人引以為戒。

 

完成於2005年,出版於2006年的《步步驚心》,結尾有兩句話,引自倉央嘉措,原文是藏語,於道泉的翻譯是:第一最好是不相見,如此便可不至相戀。第二最好是不相識,如此便可不用相思。

 

《步步驚心》上的翻譯是我根據類似的這個版本(記得是青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),但當時覺得有點拗口和繁瑣,自己有一定加工後的翻譯,也就是如今的這個版本:

 

第一最好不相見,如此便可不相戀。

第二最好不相知,如此便可不相思。

 

其後,《步步驚心》的讀者,在我的這個「改編版本」基礎上,添加成了第三,第四,我很喜歡,所以把它們放在了我在網絡上連載的《步步驚心》的結束語中,讀者反響強烈,再之後,白衣悠藍繼續創作,把這首詩添加成了第十。現把第十錄於此。

 

第一最好不相見,如此便可不相戀。

第二最好不相知,如此便可不相思。

 

第三最好不相伴,如此便可不相欠。

第四最好不相惜,如此便可不相憶。

第五最好不相愛,如此便可不相棄。

第六最好不相對,如此便可不相會。

第七最好不相誤,如此便可不相負。

第八最好不相許,如此便可不相續。

第九最好不相依,如此便可不相偎。

第十最好不相遇,如此便可不相聚。

 

但曾相見便相知,相見何如不見時。

安得與君相訣絕,免教生死作相思。


大概大家太喜歡這首詩了,所以傳播效果驚人,中國網友轉載引用時又不喜歡註明出處,等我再驚覺的時候,已經變成了整首詩都是倉央嘉措所寫。記得一個小網友來問我當時為什麼會想到用這首詩,為什麼只用前四句,我說只有前四句,後四句是倉央嘉措的(見紅色部分。補充糾正一下,前四句和最後四句,在藏文中對應的是一首詩,是漢語中的兩個翻譯版本,一個是於道泉版本,比較簡白,近乎白話,一個曾緘版本,採用中國古體詩的格式。)中間是一個步步驚心的讀者添加。她過了一會,非常肯定地對我說:桐姐姐,你搞錯了,我查過百度了,就是倉央嘉措寫的。


我無語。

 

其後,這一幕重複上演,直到我自己也「三人成虎」了,難道我的記憶混亂了?難道是我自己記錯了?難道當年我看的那個青海人民出版社的版本只是節錄?(書是出國前看的,在東奔西走中,無數書都忍痛割愛了,隨身攜帶的不過《詩經》和《紅樓夢》)由於沒有原書,我開始嚴重懷疑是否真是自己記錯了。為什麼人人都特肯定地告訴,就是全十。 

但是,我回頭自己看這首詩,我想即使初中生的小妹妹也應該知道,古詩講究精煉,講究留白,講究不說車軲轆話。可仔細看看這首詩,第一的不相見和第十的不相遇完全一個意思,至於什麼不相愛,不相戀更是重複來重複去,明顯是硬湊十句,這是古詩絕不可能犯的錯誤,也絕不是倉央嘉措這種大師能犯的錯誤。所以,我不從記憶殘片,只從自己的理解,也肯定這是個網絡上的「臥槽泥馬」事件。

終於,看到滄溟水在研究解析倉央嘉措,傾泠月告訴我,因為她的解析是建立在藏文版的翻譯基礎上,她的出版文集還要向藏語版的翻譯作者支付稿酬,那證明她手裡有非常確實的版本,於是,我向滄溟水詢問,藏語版的原文倉央嘉措究竟寫了幾句。

 

她的回覆很肯定:只有第一和第二。

 

今天我終於可以在這裡鄭重澄清這件事情,不是我斤斤計較,而是我和傾泠月說,此事由步步驚心而起,最後到今天,幾乎所有人都認為這個第十是倉央嘉措所寫,甚至出現在正式的出版書中,再次誤導加誤導(唉!這些說是在做學問,卻在網絡上東抄西抄的人),這首先是對大師的褻瀆,再次是對白衣悠藍不公平,不管好與不好,那是她的文字,最後是對各位讀者的誤導。

 希望看到這篇文章的人,包括我自己,都要隨時提醒自己對網絡來源的知識持懷疑態度,都時刻警惕自己不要做了那個博士,犯這種「臥槽泥馬」的錯誤。也請以後引用這首詩的人,加上白衣悠藍的名字。 

另外:這篇文章歡迎大家轉載,也歡迎大家以自己的方式把這個認知糾正,讓喜歡倉央嘉措,喜歡古詩的人欣賞到的是真正的精華。

《步步驚心》的讀者皎月清風在評文《最好的結局》續了第三和第四; 《步步驚心》的讀者白衣悠藍在評文《執手相看魂欲銷__讀<步步驚心>有感》中加續,添加了第五到第十,反響熱烈。


皎月清風+白衣悠藍《十誡詩》

        第一最好不相見,如此便可不相戀。

  第二最好不相知,如此便可不相思。

  第三最好不相伴,如此便可不相欠。

  第四最好不相惜,如此便可不相憶。

  第五最好不相愛,如此便可不相棄。

  第六最好不相對,如此便可不相會。

  第七最好不相誤,如此便可不相負。

  第八最好不相許,如此便可不相續。

  第九最好不相依,如此便可不相偎。

  第十最好不相遇,如此便可不相聚。

  但曾相見便相知,相見何如不見時。

  安得與君相訣絕,免教生死作相思。

而後鳳凰長離又對《十誡詩》進行改編做成了《相思十誡》。

鳳凰長離 相思十誡
 

第一最好不相見,如此便可不相戀。衣帶漸寬,怨秋風悲畫扇 

第二最好不相知,如此便可不相思。相思枕畔,但憑見淚痕濕

第三最好不相伴,如此便可不相欠。别是一般,剪不斷理還亂

第四最好不相惜,如此便可不相憶。此情可待,記憶裡一個你

第五最好不相愛,如此便可不相棄。重門深居,難獨上畫樓西

第六最好不相對,如此便可不相會。再相會,豈知吾誰與歸

第七最好不相誤,如此便可不相負。負盡蒼生,負盡蓬山萬重

第八最好不相許,如此便可不相續。續斷之間,聽一夜梧桐雨

第九最好不相依,如此便可不相偎。東勞西燕,天欲曉各自

第十最好不相遇,如此便可不相聚。曲終人散,念去去傷別離 

但曾相見便相知,相見何如不見時。見與不見,何須悲何須怨

安得與君相決絕,免教生死作相思。相思無益,十誡說與君知

http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UzmzU5lKNJs

【步步驚心】 相思十誡 MV

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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